2012年江北区二季度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人员简章
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属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江北区卫生局下属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工作人员共35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江北区2012年公开招聘区属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需求表》)。
三、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未满和被辞退未满五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近五年来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卫生事业;
4、具备招聘岗位所必备的专业基础知识和较强的实践操作技能;
5、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详见《需求表》);
7、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二)招聘范围
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77年1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报考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6月17日—19日(6月17日报名时间为:下午14:00—17:00;6月18-19日报名时间为: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江北区人才市场(江北区建新西路2号北城艺术大厦12楼[金岗大厦左边大楼])。
联系人:区 卫 生 局:邓一芳67721924(岗位专业咨询)
区人力社保局:魏寿荣 67877016(报名地址咨询)
景 耘 67757315(招聘政策咨询)
3.报名手续:报名人员持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012届毕业生持身份证、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如报考者原是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职工,须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按招聘简章公布的招聘岗位和专业报名(一名报名者只能按所学专业报考一个岗位,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按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100元(50元/科/人),参加面试人员按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40元/人。委托报名者需提供具有委托人签名和手印的《委托报名书》以及报名需要的全部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由被委托人带至现场报名。
4.资格审查:按招聘条件和专业,由江北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进行资格审查。
5. 领取准考证:参考人员凭身份证、缴费收据原件于2012年6月27—28日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与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