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南京市江宁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简章(2)
2、面试
面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批准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的1∶3确定,并在江宁人才网(www.jnrc.gov.cn)上公布。
(1)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相关执业资格证书(护理岗位2012届考生须提供执业护士资格考试准考证)、职称证书、工作证明等,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供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者或不符合卫生行业资格准入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2)通过资格复审的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江宁人才网上公布。参加面试的考生须缴纳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并领取面试通知单。
(3)面试内容、方式。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岗位所需知识和工作技能。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护理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和操作技能考评相结合 的方式。结构化面试以岗位职责、求职动机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为基础,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专业知识等,操作技能考评主要测试 考生与岗位相适应的技能和操作水平。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于面试前在江宁人才网(www.jnrc.gov.cn)上公布。
面试当天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并凭面试通知单领取面试考号。面试成绩于面试环节结束后当场告知考生并在江宁人才网上公布。
对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设定成绩合格线为60分。
3、总成绩计算
护理岗位按笔试成绩占4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30%、操作技能考评占30%计算总成绩。
其他岗位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
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
(三)体检和考察
总成绩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报考同岗位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四)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江宁人才网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经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后,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011、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两年内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及专业技术资格的、护理岗位(2012届毕业生)试用期满未能取得执业护士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
四、招聘咨询
江宁区卫生局:025-52137216
江宁区人社局:025-87187233
五、纪律与监督
江宁区纪委:025-52135594
本次招聘由江宁区卫生局负责解释。
2012年江宁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
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局
二○一二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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