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长沙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长沙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全 面试行人员聘用制有关问题和意见的通知》和《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 知》的文件精神,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教育局决定对长沙职业技术学院需补充的14名工作人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 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简介
长沙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国有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学院,前身为公元1902年创办的湖南浏阳师范学校。经历了一个多世纪的演变,现已成为一所以工科为 主,涵盖文、理、经、管、教、艺等学科门类,文化底蕴深厚、渐露特色的职业院校。学院现设6系1部,26个专业。与企业共建近30个校外实训基地,与三 一、中联等国内诸多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建立了长期的毕业生供需关系,现有全日制学生近6000人。
二、公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三、人员编制及管理办法
1、骨干教师岗位招聘录取人员列入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编制。
2、毕业生岗位招聘录取人员编制到校不到人,经费由市财政按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标准同等核拨,工作2年后,优秀者可视为骨干教师引进,编制到人。
3、招聘录取人员实行合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制管理。
四、招聘岗位(共14个)
毕业生岗位9个、骨干教师岗位5个(详见附件1)
五、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毕业生岗位必须是2010-2012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硕士或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年龄为42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年龄为45岁以下(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骨干教师岗位面向具有职业教育经验、企业(行业)工作经历的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年龄为53岁以下(195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教授职称者,年龄放宽至57岁以下(195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须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6、符合招聘岗位其他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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