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云南省迪庆州州直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为适应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云人﹝2004﹞37号)、《迪庆州事业单位新补充工作人员实行统一考试公开招聘暂行办法》(迪政办发﹝2003﹞49号)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州级部分事业单位新补充工作人员实行统一考试,公开招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德、智、体、能全面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范围、对象: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学历的应、往届符合岗位条件的迪庆户籍(紧缺岗位的户籍限制详见岗位表)大中专毕业生。
关于应届与往届毕业生时限说明:应届毕业生是指毕业时间为2010年7月——2012年7月期间的毕业生;往届毕业生是指毕业时间为2010年7月以前的毕业生。
(二)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责任感,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3、符合所报考岗位的条件;
4、身体健康,年龄在18—35周岁(相对应出生年月:1977年7月17日——1994年7月16 日)之间的人员。
(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根据有关规定,被确定为2011、2012年全国范围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招考的拟录用人员、在职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参公管理单位人员 (含试用期内人员)、在读的非2011年毕业的高校(中专)学生、现役军人、近两年内被取消录用资格或被辞退的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近两年内未满原单位最低服务年限自行离职(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在2009-2012年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任何考试中作弊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如有上述人员报名,请及时与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一经查实将取消报名资格。
3、考生有以下几种情形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招聘资格,由下一名顺延递补。(1)已被录用为公务员的(包括试用期)。(2)已被事业单位招聘为工作人员的(包括试用期)。
三、招考计划和岗位
根据《关于下达2012年增人计划的通知》(迪人社﹝2012﹞4号):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9名。(具体岗位详见附表)
四、报名事宜
1、报名所需材料:考生报名时必须携带本人毕业证原件、《就业报到证》(用于区分是否是普通高校、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户口簿原件(用于核实民族成分及户籍情况)、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近期(6个月内)免冠1寸标准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面需注明姓名)。
2、报名岗位:每个考生根据专业、岗位、学历等条件要求,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方式:考生可以现场报名,也可以委托他人报名,但必须持有报名所需材料,否则不予办理报名手续。考生在填写《报名登记表》时,在学历、专业等要求上只要有一项不符合的,均视为无效。对符合条件的考生,招聘单位要积极接受,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报名,如符合条件者被用人单位拒绝的,在报名规定时间内请及时向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监督部门举报。
4、现场报名地点:迪庆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迪庆州人民政府大门左侧)。
5、报名时间: 2012年7月17日——7月19日,9:00时--17:30时(上班时间),报名截止时间过后,一律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6、考试费用:根据《云南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发改收费﹝2011﹞15号)文件规定,考生报名时须缴纳50元笔试考务费,进入面试时面试人员须缴纳50元的面试考务费。
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相关证明材料减免考试费用,免报名费用人员在报名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7、报名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凭准考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考生在2012年8月16日—17日期间到迪庆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
8、报名监督和咨询电话:0887-8226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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