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衡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76名教师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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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请示市委、市政府同意,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6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计划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76名,其中高中42名,初中32名,幼儿园2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计划数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品行良好,具有正常履行教师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报考高中层次教师岗位者必须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初中层次教师岗位者必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幼儿园层次教师岗位者必须具有普通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
(三)所报学科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其中幼儿园学前教育教师岗位要求考生所学专业须为学前教育专业);
(四)具备相应层次或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
(五)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不含已被国家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入编就业的人员,不含试用期内的国家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特岗教师);
(六)年龄要求:报考幼儿教师岗位者年龄在22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其它教师岗位者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组织或参与非法组织的;
3、近三年内受到过警告以上党纪处分的或记过以上政纪处分的;
4、在道德方面存在严重错误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
7、在衡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公开招聘或直接引进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招聘(引进)纪律行为的人员;
8、有其他不宜担任教师职务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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