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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云南省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

2012-09-01 12:29  |  华图网校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七)公示。省委组织部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对拟录用人员公示7天。

  (八)签订承诺书。公示无异议的选调生,与相关州(市)委组织部签订服务基层承诺书。

  (九)分配及录用。签订承诺书后,省委组织部下发选调生分配通知,各州(市)委组织部按照通知要求,将选调生分配到乡(镇、街道)工作。选调生到岗后,由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正式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到岗后安排到乡(镇、街道)所属村(社区)挂任副职1年。分配及录用手续于2012年8月完成。

  五、政策保障

  (一)选调生办理录用手续后,由省委组织部统一安排不少于12天的初任培训。选调生在基层工作期间,县(市、区)委组织部应安排政治理论和业务培训。

  (二)新录用的选调生,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正手续,博士研究生享受主任科员待遇,硕士研究生享受副主任科员待遇,本科生定为科员。

  (三)选调生录用后工作满3年以上(含试用期),德才素质好、表现优秀的,根据工作需要,择优选拔到乡(镇、街道)领导岗位或县级以上机关工作。

  (四) 县级以上党政机关补充工作人员,应优先从选调生中挑选。对德才素质好、表现优秀,有发展潜力的选调生,列入后备干部名单。鼓励和支持选调生参加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对特别优秀和工作特殊需要的选调生,可破格或越级提拔。

  (五)录用为选调生的人员,在基层工作服务年限至少2年,期间选调生不得调离所分配的县(市、区)所辖的乡(镇、街道),自动放弃选调生身份的,不再享受选调生相关待遇。各级组织(人事)部门不得办理服务期未满的选调生的借调、调动等手续。

  咨询电话:云南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 0871—3991736

  监督电话:0871—12380

  附表1:《云南省2012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名额分配表》

  附表2:《云南省2012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名表》

  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中共云南省委高校工委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公务员局

  2012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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