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河北省高阳县中小学教师招聘115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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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2年9月19日至2012年9月21日8:30—17:30。
报名地点:高阳县教育局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2年9月24日9:00-17:00
为满足我县教育工作需要,经县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15名。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共公开招聘教师115名,招聘岗位、名额及条件详见《高阳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并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
4、符合招聘所需的学历或技能条件;
5、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胜任正常的教学工作,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
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条件:
受到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审查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科目 | 授课内容 | 学时 | 教师 | 学费 | 试听 | 购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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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综合知识 |
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 教学技能、教师职业道德、新课程改革 |
40 |
张宏理、刘强、 卫宁、雷智慧等 |
¥660 | 试听 | 购买 |
三、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9月19日至2012年9月21日8:30—17:30。
2、报名地点:高阳县教育局
3、资格审查:采取分类报名的方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须提供毕业证、报到证、户口本、身份证(有教师资格证者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等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一寸照片4张,经招聘办资格审查后,分类填写《高阳县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查表》(一式二份),交纳报名及考务费100元。
4、招聘岗位名额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时,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