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湖南株洲市炎陵县招聘卫生技术人员6人公告(2)
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等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对采用非法手段获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报名费用:100元/人。
四、考试内容、时间与地点
分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测试医学及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和所报职位专业知识;面试主要测试招考职位所需的有关专业知识和实际运用能力。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入围面试名单。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6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考试时间: 笔试:2012年10月11日9:00-11:00;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通知地点为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由县人社局指导,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五、成绩合成
(1)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
(2)综合成绩计算公式: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单科和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考核
(1)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依次确定体检对象进行体检,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确定(如笔试和面试成绩都相同,则再进行面试从高到低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2010年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施。
(2)考核:
根据体检合格人员确定考核对象,考核的重点是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并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如出现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放弃的在报考同一职位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依次递补,但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七、审批聘用
对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的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服务期内不予办理调动等离聘手续。3年内聘用人员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用人单位有权在不调整岗位的前提下解除聘用合同。
八、监督电话:
县人社局0731-26236065。
县纪委(监察局)15717331181
县卫生局0731-26222534
二0一二年九月十三日
附表:
2012年炎陵县卫生部门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计划与职位表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岗位名称 | 岗位类别及级别 | 编制性质 | 招聘计划数 | 年龄 | 最低学历要求 | 学位 | 相关专业 | 基层工作最低年限 | 专业工作最低年限 | 其他要求 |
1 |
炎陵县 中医院 |
内科医生 | 专技13级 | 差额 | 1 | 35岁以下 | 本科 | 临床医学 | ||||
放射医生 | 专技13级 | 差额 | 1 | 35岁以下 | 本科 | 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 | 临床医学专业需具有医学影像执业资格。 | |||||
2 |
炎陵县 人民医院 |
临床医生 | 专技12级 | 差额 | 4 | 35岁以下 | 本科 | 临床医学 | ||||
合计 | 职位数 | 3 | ||||||||||
计划数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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