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广东韶关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79人公告(2)
体检合格人员,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进行考核。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人选。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和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韶关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网和韶关市卫生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 单有异议的,可向韶关市卫生局监察室、人事科提出,监督投诉电话:监察室0751-8626661、人事科8176993、8764102。公示结果无异 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其他事项
㈠应届毕业生指2012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2010年、2011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其他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㈡试用期(见习期)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试用期(见习期)满后,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㈢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 〔2010〕15号)、《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 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关于印发<韶关市卫生局直属卫生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韶卫办〔2011〕26号),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效。
㈣新入职的聘用人员到招聘单位后一律根据招聘单位岗位设置所规定的要求,按照招聘单位实际情况安排岗位级别。
本公告由韶关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市卫生局人事科0751—8764102、8176993。
附件:1. 韶关市卫生局直属卫生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韶关市卫生局
2012年9月26日
(张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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