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事业单位招聘112人公告
四、体检考核
按照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等额组织考核体检。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核主要采取查阅档案、单位鉴定等方式进行,侧重于考核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因放弃体检考核资格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考试、考核工作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昌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如发现问题,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因此造成的空缺岗位,不再安排递补。公示期满无问题的拟聘用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次序,
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年,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最低服务年限,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六、其他
整个招聘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由中共昌乐县委组织部、昌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并接受社会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如发现有违反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将取消有关考生的录取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536—6221449 中共昌乐县纪委
0536—6234202 中共昌乐县委组织部
咨询电话:0536—6235279 昌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查询网站:
http://www.changle.gov.cn 昌乐县政务公众网
http://rsj.changle.gov.cn 昌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昌乐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