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广东省东莞市石龙镇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
(三)考试
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笔试和面试成绩均设定55分入围分数线,55分及以上者入围。
1、笔试
时间:2012年11月16日上午9:30~11:00。
考生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为90分钟。在笔试成绩入围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岗位招考人数的1:3的比例进入面试,如面试人员达不到1:3,达到入围分数线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岗位招聘人数3人以下的,如报考人数不足3:1的比例,该岗位不予开考;岗位招聘人数3人以上的,如报考人数不足3:1的比例,相应岗位适当减少招聘人数,以符合招考比例)。笔试成绩和面试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和东莞市石龙镇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2、面试
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专业知识、临场应变和综合分析等能力,成绩当场宣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
(四)体检
组织体检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聘用考察人选,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根据招聘岗位要求,考生需提供相关的学历学位验证证明材料。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同时在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和东莞市石龙镇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如因体检或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二十七条执行。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我镇将公布名单,并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八)结果备案
在签订聘用合同后,将招聘结果报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备案。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本次招聘由石龙镇政府统一招聘、统一分配。
(二)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三)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等,可登陆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政务信息网和东莞市石龙镇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咨询电话:86116913;联系人:彭衬玲、袁俏敏
附件:
石龙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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