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广州市花都区招聘18名机关后勤人员(2)
(三)面试。
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面试时间:2012年11月13日(星期二)。
面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和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果同一职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测试成绩高的考生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考《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费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五)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花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向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学历(学位)鉴定证明,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填写《广州市花都区机关后勤服务人员聘用审批表》,按管理权限报区委组织部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同时向区编委办申请增员。用人单位或派遣单位与其本人在公平公正、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须按合同期限约定试用期,试用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及时解聘。聘用期满后,工作需要经考核合格可续聘。机关后勤服务人员受聘期间的档案管理、人事关系可由区人才交流管理办公室办理人才派遣。
五、薪酬待遇
根据《花都区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管理办法》规定,聘用人员的薪酬待遇实行经费包干,普工岗位聘用时间在3年以内(含试用期)2.5万元/人/年,聘用时间满3年不满5年的3万元/人/年,聘用时间满5年以上的3.5万元/人/年;初级工岗位未取得技术工五级(初级工)证书(含试用期)的3.5万元/人/年,取得技术工五级(初级工)证书的4万元/人/年;中级工岗位5万元/人/年;高级工岗位6万元/人/年。包干经费含工资、奖金、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六、其它
各相关单位要以对人才、对社会负责的态度,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按规定办事,工作中要接受群众监督,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
这次招聘工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本方案由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广州市花都区2012年公开招聘机关后勤服务人员职位表》
2、《报名表》
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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