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广东深圳龙岗区委组织部公招考普通雇员6名公告(2)
(二)考试
1、笔试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考试方式:如招考职位报名人数超过该职位拟聘人数10倍(含10倍)的,先进行笔试,对笔试合格的考生,依笔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根据聘用人数 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招考职位报名人数未超过该职位拟聘人数10倍的,直接进行面试。对进入面试的考生,根据职位的要求需加试写作或计算机操作的, 在面试当天一并测试。
3、考试成绩计算方法:如招考职位报名人数超过该职位拟聘人数10倍(含10倍)的,总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 绩,需加试的计算方式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25%+加试成绩×25%=总成绩;如招考职位报名人数未超过该职位拟聘人数10倍的,面试成绩为 总成绩,需加试的计算方式为:面试成绩×50%+加试成绩×50%=总成绩。
4、各职位依考生考试成绩分数高低顺序,按该职位最终雇用名额等额确定体检及考核人选。本次招考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三)体检与考核
体检由区委组织部(编办)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职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对于体检合格的拟雇用人员由区委组织部(编办)负责对其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体检、考核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予雇用。
(四)雇用公示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和考核合格的拟雇用人员,将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五)办理雇用手续
拟雇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雇用的,办理雇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1、此次招考时间计算截止至11月30日。
2、报名考生的学历学位必须与报考职位要求相符,原则上高学历不能报考低学历职位,低学历不得报考高学历职位。报考专业技术类雇员的需有初级及以上专业职称。
五、本公告由中共龙岗区委组织部(编办)负责解释。
附件:
中共龙岗区委组织部(编办)
2012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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