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山西省朔州市山阴县招聘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公告(2)
3、笔试
医学类专业设医学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总分100分,医学基础知识占笔试总成绩的40%,专业知识占笔试总成绩的60%。
信息管理专业设公共基础理论和计算机信息专业知识两门,总分100分,公共基础理论占笔试总成绩40%,专业知识占笔试总成绩的60%。
笔试时间为半天,具体时间待报名结束后确定;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所报专业报名名额与招聘名额比例不足2:1,经领导组会另行研究确定并公布该专业具体招聘名额。
4、免试聘用条件
(1)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的医学类专业毕业生。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医学类本科学历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的人员。
符合上述条件可免试聘用,并占用该专业招聘名额。
如符合免试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招聘人数的30%时,则全部参加考试,不予免试。
5、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专业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县、中两院依专业要求确定西医专业前17名入围;农合中心西医专业依次取10名入围)。如出现最后一名并列现象时,按下列原则处理:首先取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证者;如还有相同时,取学历高者;如再次出现相同时,取年龄小者。面试出现不合格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出现并列时按上述原则处理。
6、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由县招聘领导组负责,统一到县中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相应资格。
7、政审
面试结束后对入围人员进行政治审查,审查中发现考生存在违法违纪等行为的取消其相应资格。
8、公示
笔试成绩、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在新闻媒体和政府网公布招聘结果,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
9、聘用
公示结束后,由招聘领导组将拟招聘人员名单报请县委、县政府领导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
10、管理
此次招聘人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享受同等学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工资待遇。试用期满,经单位、主管部门、人事部门考核合格者,正式办理录用手续,签定三年期聘用合同,三年合同期内未取得从业执业资格的到期不再续签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工资按所在单位同职同类人员工资进行核定,三年内不得调离聘用单位。
四、纪律要求
招聘卫生技术人员工作是为加强县直医疗卫生机构队伍建设,解决当前卫生技术人才短缺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的矛盾,提高我县医疗卫生机构技术水平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在公开招聘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人事考试纪律,统一标准,认真把关,对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要追究有关工作人员的责任并严肃处理。同时邀请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组织领导
为搞好此项工作,成立山阴县招聘医疗卫生技术人员领导组,具体负责本次招聘工作。
组 长: 南志中(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 李 启(县领导)
郭增友(县人大副主任)
任广毅(县政协副主席)
成 员:秦汉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马一山(县纪检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任 君(卫生局局长)
苏 美(县公安局局长)
许永平(编办主任)
陈录文(保密局局长)
刘 华(教育局局长)
贺志文(山阴供电支公司经理)
刘 伟(政府办科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丰利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
咨询电话:0349--7026205
监督电话:0349--7071244
招 聘 领 导 组 办 公 室
二 0一二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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