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河南漯河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招聘公告(2)
四、考试
考试工作由市质监局人事科统一组织。招聘采用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时间、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试卷满分100分,(内容包括专业基础理论)。专业基础理论部分包括单选、判断、简答、计算等题型。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高低,根据拟聘岗位总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选。
2、技能测试
结合所报考的专业类别,分别拟定实操课目及评分细则,主要考察个人的专业技能水平。时间每人15分钟,满分100分。
3、面试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按现场抽签顺序进行,每人面试10分钟,满分100分。
笔试、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分别按30%、40%、3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对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从其他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按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执行。体检由市质监局人事科统一组织。体检工作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核,拟定招聘人员。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并公示于检测中心网站http://www.gjrzp.org(公示期为7天)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报省局核准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实行人事代理,由第三方签订劳务派遣协议。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经综合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内月工资1200元,试用期满后月工资1500元,并由单位缴纳其相关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八、回避、监督与违纪处罚
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从事考试聘用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六章所列亲属关系的应实行回避。要严格工作纪律,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聘用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要受到责任追究,予以严肃处理。
九、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鹏,联系电话:0395-2613013,地址:漯河市黄河路东段,邮编:462000。邮箱:wangpeng7679@126.com
整个招聘工作在市局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漯河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2012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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