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广东省汕头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招聘公告(2)
(二)面试
1、面试人数:依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排序,按招聘岗位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进入面试。如面试人数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则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面试时,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迟到、缺席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不安排补考。
3、面试内容方式:采用问答方式进行,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业务素质进行综合考评。面试时间20分钟。
4、面试的考官组成和比例结构按《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汕人社[2009]269号)规定执行。
5、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
(三)总成绩公布时间
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总成绩及入围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根据总成绩分数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总成绩相等的,以笔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如总成绩、笔试成绩相同,管理岗位按申论成绩排序,专业技术岗位按专业知识成绩排序。
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要求执行,费用本人自负。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分数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按规定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对报考资料进行复核。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要求和程序进行。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分数由高到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后再考察。
七、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本次公开招聘由汕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组织实施。
九、招聘公告、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体检对象、考察人选和拟聘人选公示等事项按规定时间在以下网站公布:
汕头人才网(http://www.strc.com.cn);
汕头人事网(http://www.strc.gov.cn);
汕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公众网(http://strf.shantou.gov.cn)。
十、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1、联系部门:汕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人事秘书科;
2、联系电话:0754-88458136、88981146;
3、监督电话:
0754-88433333(汕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监察室);
0754-88179804(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附件:
汕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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