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广东深圳龙岗区人力资源局招考普通雇员公告(2)
5、报考岗位要求的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职称证书、从业资格证书或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大1寸正面相同免冠彩照3张。
考生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取消报考资格。考生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人事主管部门办理雇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考生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若无法联系后果自负。
(二)笔试和面试
考试方式视资格初审合格人数而定。若某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低于拟雇用名额的10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若某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高于拟雇用名额的10倍,则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对笔试合格的考生,依笔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各岗位按照拟雇用名额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
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
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必须凭《面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及身份证(三者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占50%、面试占50%合成考试成绩。各岗位依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按该岗位最终雇用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三)体检与考核
体检由区人力资源局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及体检注意事项在公布体检及考核人选时一并公布。
考核由区人力资源局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是考察报考人的综合素质(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以及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
体检、考核或报考资格复查不合格者,不予雇用。
(四)雇用公示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拟雇人员,将在龙岗政府在线(网址:http://www.lg.gov.cn)网上公示7天。
(五)办理雇用手续
经考核、体检、公示合格的人员,办理雇用手续。
五、招聘的申诉与处罚
本次招考严格遵守机关事业单位雇员招聘的规定,坚持原则,遵守招考纪律,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凡查实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按照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给予严肃处理。
六、本公告解释权属龙岗区人力资源局。
附件:
龙岗区人力资源局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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