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农委会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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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2年11月21日--11月24日
报名地点:灵石县人社局五楼会议室(劳动大厦513室)
根据《晋中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经县编委批准,通过面向社会公开考试,为县农业委员会所属全额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8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名额
1、农业技术推广中心5人;
2、农业综合执法大队3人。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身体健康;
2、须符合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详见招考职位表及专业目录);
3、本、专科毕业生须具有灵石县户籍(或毕业生生源),年龄18周岁以上(即1994年7月1日前出生)30周岁以下(即1982年7月1日后出生)。
4、博士、硕士研究生不限户籍,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即1977年7月1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3、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或曾因严重违纪受过开除学籍处分的;
4、已经考试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人员,但试用期未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2年11月21日--11月24日
(二)报名地点:灵石县人社局五楼会议室(劳动大厦513室)
(三)报名要求:报名者只能报所招聘职位中的一个职位。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户口本(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要对所提供的资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四)报名资格审查:由人社局、教育科技局、公安局共同负责。其中教育科技局负责审查毕业证、报到证、学籍档案和专业;公安局负责审查户籍和年龄。符合条件者由本人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同时交近期红底一寸免冠照片4张、报名考务费90元。
(五)为保证质量,报考人数与聘用人数之比不得少于3:1,否则将按实际报名人数缩减招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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