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湖南省江华县县直医疗卫生单位招聘28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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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三天,2012年11月26日—28日
报名地点:江华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2011年12月14日县委常委会议精神(〔2011〕第14期),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年第6号)和县委县政府印发的《江华瑶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聘)人员暂行办法》(江发〔2008〕16号)的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计划
我县2012年公开招聘县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28名,其中:西医临床9名,中医(含中西医结合)2名,护理专业 16名,计算机1名(具体招聘岗位、名额详见附件1)。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三、引进副高职称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1、招聘条件。招聘副高职称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无违法乱纪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行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为县直医疗卫生单位的学科带头人或紧缺人才。
(4)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即1966年11月28日以后出生)。
2、招聘岗位:各类卫技专业,具体招聘指标不限。
3、招聘单位组织面试、考察,拟聘的合格者填写《江华瑶族自治县2012年招聘副高职称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登记表》(附表3),报县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查核准。
4、直接办理入编和进人手续,享受现有正式工作人员的同等待遇,无试用期。
四、招聘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条件: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思想品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乐于奉献,服从组织安排,热爱卫生事业,遵守医德规范,无违法乱纪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行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学历和职称要求: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护理专业可放宽至中专学历),西医临床和中医(含中西医结合)岗位须具备执业医师资格,护理岗位须具备执业护士资格,计算机岗位须具备计算机科学相关专业。
4、年龄要求:护理专业要求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79年11月28日以后出生),其他专业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1月28日以后出生)。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过影响期的;(4)违反有关规定不能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6、凡不属于考聘对象或不符合考聘条件或隐瞒有关问题或提供、填报虚假信息及材料的人员,在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7、其他要求:凡填中志愿和填有服从分配的,通过招聘所有程序最后不服从工作分配的,5年内不得参加我县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技术人员考试。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三天,2012年11月26日—28日;
(2)报名地点:江华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报名手续: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近期同底免冠正面一寸彩照3张,在规定时间到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和报名登记。报名审查资格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卫生局共同进行,资格初审合格者,填写《江华瑶族自治县2012年公开招聘县直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1份(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
(4)报名要求:
①报名时,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方案》,了解相关政策和招聘岗位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以及注意事项等内容后,按照《招聘方案》选择符合报名条件要求的岗位报名。
②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名额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根据实际情况由招聘领导小组个案研究。
③实行诚信报考制度。应聘人员报名登记前须由本人如实、准确填写《报名表》,填写《报名表》字迹应工整清晰,严禁涂改。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不得隐瞒有关问题或提供、填报虚假信息及材料,对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
④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无法联系造成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2、笔试和面试
(1)笔试和面试(或技能操作考核)按招聘岗位数总和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开考,达不到此比例或无人报考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由招聘领导小组个案研究。
(2)笔试科目: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笔试科目为单科综合卷满分为100分(其中医学理论知识约占80%,卫生法规知识约占20%),分西医卷、中医卷、护理卷;非卫生专业技术岗位(计算机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申论》两科,两科成绩满分各为100分。笔试时间:2012年12月8日。
(3)面试(或技能操作考核):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上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或技能操作考核)人选。达不到比例的,根据实际情况由招聘领导小组个案研究。计算机岗位笔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排名。面试(或技能操作考核)实行百分制。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缺额人员不予递补,面试仍然有效。面试时间:预计在2012年12月18日,具体时间另行通告。
(4)考试综合成绩计算公式:
卫生专业技术岗位考试综合成绩计算公式: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或技能操作考核)�40%。
计算机岗位考试综合成绩计算公式:
综合成绩=[(《公共基础知识》+《申论》)�50%]�60%+面试成绩�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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