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广东省广州市卫生信息中心招聘公告(2)
(二)考试
1、考试安排:考试时间定于2013年1月下旬,具体时间及地点将电话通知。
2、考试的范围:本专业及其相关知识。
3、考试的办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初试为笔试,复试为面试。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笔试、面试测试成绩合格线均为60分。面试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数1:3确定面试名单。笔试成绩及面试名单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通过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门户网站)、广州市卫生局网站公布。
岗位招聘数与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将不予开考。
(三)体检
依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依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递补。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
(四)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
应聘人员因体检或其他原因考核不合格时,招聘单位可按应聘人员总成绩自高而低的顺序选取替补人选,递补人员须在合格线以内。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本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对拟聘人员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门户网站)、广州市卫生局网站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办理录用手续。
(六)聘用及待遇
通过公开招聘录用的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及补贴,按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医疗、社会保险等手续。
三、其他
1、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2、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材料应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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