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广东省佛山儿童活动中心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广东备考交流QQ群:248125235
报名时间:2012年12月20日 —12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普澜一路17号佛山市儿童活动中心行政公益活动
佛山市儿童活动中心是佛山市妇联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我市一所大型综合性未成年人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被授予中国家庭教育学会佛山培训基地、广东省首批“小公民”道德实践基地,是广大少年儿童“欢乐的天地,成长的摇篮”。
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拟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现依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培训管理员2名,从事儿童教育培训和业务管理工作。
综合管理员1名,从事财务管理、业务咨询、报名收费及与培训业务相关工作。
二、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招聘范围:
面向佛山市户籍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任职条件
1、培训管理员岗位,要求汉语言文学、小学教育、思想政治教育、美术学、绘画、电气工程及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具有教师资格;2年以上教育培训工作经验;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活动策划、文字写作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11月30日后出生)。
2、综合管理员岗位,要求会计学、财务管理、行政管理专业;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 1年以上工作经验;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30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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