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江苏镇江市财政局所属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招聘公告(2)
笔试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5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网公布。
报名应聘人员于2013年1 月7日至1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到镇江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领取《准考证》。
2.面试
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业务知识和业务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总成绩合成
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30%和70%的比例合成,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面试无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考试总成绩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网公布。
五、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和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原则上在总成绩公示结束后1周内完成。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出现缺额时,从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序实行一次性递补。
六、录取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录用公示前,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到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如发现不符合应聘岗位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招聘人员聘用手续。拟聘用考生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由拟聘人员自行处理。拟聘用名单公布后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监督电话:0511—84427074(市财政局监察室),0511-85340800(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处),0511-84440159 (市财政局人事处)。
镇江市财政局
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