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东莞市凤岗镇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由凤岗镇组织人事办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并向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发放准考证,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
(三)考试
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笔试和面试成绩均设定55分入围分数线,55分及以上者入围。
1、笔试
笔试时间:2013年1月12日上午9:00-11:00。
考生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为2小时(专业技术岗位报考人数不足5:1,该岗位不予开考;管理岗位报考人数不足5:1,适当减少招聘岗位,以符合招考比例)。在笔试成绩入围者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招考人数1:5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面试人数达不到1:5,按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进行公布。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专业知识、临场应变和综合分析等能力,成绩当场宣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
(四)体检
组织体检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聘用考察人选,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根据招聘岗位要求,考生需提供相关的学历学位验证证明材料。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同时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政务信息网公示。
如因体检或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二十七条执行。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我镇将公布名单,并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八)结果备案
在签订聘用合同后,将招聘结果报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备案。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本次招聘由凤岗镇政府统一招聘、统一分配。
(二)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三)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等,可登陆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政务信息网查询。
咨询电话:82000225;联系人:房仲斌
附件:
凤岗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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