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广东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招考普通雇员公告(2)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步进行。资格初审合格的,发放《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龙岗区人力资源局资格复审结果为准。
(三)面试
面试委托龙岗区人才流动中心组织。
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直接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等待电话通知。面试结束后,各岗位在面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依考生成绩高低排序,按该岗位招聘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确定体检人选。面试成绩以及体检、考核人选将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lg.gov.cn)公布。
(四)体检、资格复审、考核和公示
(1)体检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我局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
(2)资格复审及考核
资格复审由龙岗区人力资源局组织实施,主要审查报考人提供的材料是否真实,是否与公告及报考岗位所列条件要求相符。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我局负责考核。考核内容为报考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
经体检、资格复审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雇用资格,不予聘用,所空出的职位按该职位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3)公示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和考核合格的拟雇人员,由我局将拟雇人员名单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lg.gov.cn)公示7天。
(4)办理雇用手续
经体检、考核、公示合格的人员,由我局上报龙岗区人力资源局核准备案后,办理雇用手续。最终是否雇用,以龙岗区人力资源局的雇用文件为准。
五、招聘的申诉与处罚
本次招考要严格遵守机关事业单位雇员招聘的规定进行;要坚持原则,遵守招考纪律,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凡查实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按照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给予严肃处理。
六、本公告解释权属龙岗区财政局。
招考咨询电话:28922266
区人力资源局投诉电话:28905246
龙岗区财政局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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