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广东省深圳市水务局选聘职员公告(3)
三、面试
(一)方式和内容
由专家组对符合资格的面试候选人进行面试,内容为与本岗位工作相关的业务知识和综合素质测试。
(二)时间和地点
另行通知。
(三)面试结果公布
根据面试结果等额确定体检人选,面试结果和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之后3天内在“深圳水务网”(www.szwrb.gov.cn)公布。
四、体检
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果将于体检结束3天后,在“深圳水务网”公布。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经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按管理权限报主管部门审定,审定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在“深圳水务网”(www.szwrb.gov.cn)上公示7天。
七、聘用
用人单位为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并在公示结束后3个月内备齐规定资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办理聘用手续。本次选聘入职人员统一试行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制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深人社规〔2012〕16号有关规定执行。
深圳市水务局
201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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