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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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2年12月31日9时至2013年1月5日17时止
为进一步加强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广州新型城市化发展,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第139号令)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人单位情况简介
详见《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简介》。
二、招聘岗位、人数
详见《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广州市(不含增城市、从化市)户籍或符合广州市人才引进类人口准入基本条件的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含从化市、增城市),其中已婚的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含从化市、增城市)其配偶也须符合广州市人才引进类准入基本条件;
(四)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资历和专业知识或技能条件;
(五)身体健康;
(六)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年龄和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至2012年12月31日。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2年12月31日9时至2013年1月5日17时止。
(二)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所有报考人员(含报考免笔试岗位人员)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www.hrssgz.gov.cn)或广州考试信息网(www.gzexam.com.cn),按网上提示办法报名。笔试前不进行人工资格审查,由报名系统初审。通过初审成功报名的应聘者,通过网上支付系统缴纳报名、考务费用共55元。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或面试前未能通过资格审查者不予退费。缴费截止时间为2013年1月6日17时。未按期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三)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1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每个岗位(免笔试岗位除外)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含1:3)才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考人数。因未达到规定报考人数而取消相应招聘岗位的应聘者将退还已缴纳的报名、考务费。
(五)准考证打印时间: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13年1月10日9时起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的考试方式进行。除免笔试岗位外,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80%的比例合成,免笔试岗位以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一)笔试
1、笔试方式:本次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合格才具备面试资格。笔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2、笔试时间:2013年1月12日9时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考生可自行登陆查询。
(二)面试对象确定办法
按招考岗位拟录用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少于面试人数时,所有笔试合格的人员均列为面试对象。报免笔试岗位的人员,资格审查通过的均可参加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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