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
(四)面试按照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办法将通过张贴告示等一定方式告之考生。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通知考生。
综合成绩按照笔试40%、面试60%确定。
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确定最后聘用人选并公示)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考生的最终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符合江苏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面试没有竞争的岗位,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总分的60%。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和毕业专业(非应届毕业生的现工作单位)、拟聘岗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以及在招聘公告中对该岗位提出的其他条件。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五、招聘政策咨询
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 0513-85965558
联系人:陈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监察审计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 0513-85965510
联系人:蔡老师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附件:
二、《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