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为百分制,由省残联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1、开考比例
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岗位所需的基础专业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是否具备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
笔试时间与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在河南人事考试网、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网站上公示。
3、面试。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遇名次并列的可同时参加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将在河南人事考试网、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网站上公布。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
应聘人员在面试前应到省残联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面试确认和资格复审,并提供以下资料:学历学位证、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的原件和复印件。面试确认时,发现应试者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将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参加面试的人员需在面试开始前30分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区。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省残联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体检人员名单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五)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按照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考察如出现不合格者,不再递补。
(六)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经河南省残联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分别在河南人事考试网、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七)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2、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期满后经用人单位综合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应当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成立纪检、机关党委、人事等部门参加的纪律监督小组,负责对考试、考核及聘用全过程进行监督,对群众的检举和申诉控告进行查处。
报名咨询电话:0371-60856336、60856066、
63822217、60856997
监督电话:0371-60856316(省残联纪检组)
60856156(省残联机关党委)
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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