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广东广州萝岗区社区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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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从2012年12月18日至2013年1月6日(截止时间:2013年1月6日下午5点)
报名地点:广州市萝岗区汇星路81号人防楼911室。
区社区服务中心、区计划生育服务站、区军休二所是社区管理局直属的三个事业单位,现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和《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等相关文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区社区服务中心(九级职员)2名;
区计划生育服务站(十级职员)1名;
区军休二所(九级职员)1名。
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任职资格和技能要求(详见岗位表);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含从化市、增城市)应符合广州市人才引进类人口准入基本条件,已婚人员的配偶无广州市常住户口的也须符合广州市人才引进类准入基本条件;
(六)年龄及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12年11月30日,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必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机构认证;
(七)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应聘者本人到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从2012年12月18日至2013年1月6日(截止时间:2013年1月6日下午5点)。
3.报名地点:广州市萝岗区汇星路81号人防楼911室。
4.应聘者填写报名表(附近期大一寸免冠彩照四张),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与本人页)、学历学位证书及其鉴定证明、计划生育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招聘职位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
5.应聘者应符合公布职位的资格条件,如有弄虚作假之处,取消考试资格。
(二)考试
由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组成。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笔试,符合职位条件人数与招聘职位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
1.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由独立第三方命题,考试不指定复习书和考试范围,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能力和职业素养。笔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在广州开发区、萝岗区政府网上另行公告。
2.面试
(1)面试人数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不低于5:1的比例确定,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以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由独立第三方命题,主要测试应聘者对相关专业工作的理解和熟悉程度以及业务水平。
(3)面试时间、地点在广州开发区、萝岗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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