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贵州玉屏侗族自治县教育局招聘35名幼儿教师公告(3)
九、考核、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政审对象。考核、政审工作由玉屏侗族自治县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才暨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组织实施。考核、政审不合格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考核、政审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核、政审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没有考核依据(如个人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4、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在考核、政审中发现已被其他单位正式录、聘用的考生;
6、不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7、曾因贪污、受贿、和泄漏国家机密等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8、在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或经县招考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招聘的人员。
十、聘用审批
1、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玉屏侗族自治县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才暨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玉屏公众信息网》和《玉屏教育网网》进行公示。
2、公示结束无影响其聘用问题者,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的规定,由聘用单位填报《聘用审批表》(一式三份)附相关材料,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文聘用,其它聘用手续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
3、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4、受聘人员一经聘用,最低服务期限五年。不满五年服务期的,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十一、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核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十二、其他
本《实施办法》由玉屏侗族自治县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才暨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0856-3229398
玉屏侗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才暨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二年十二月三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