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广东深圳市龙华新区纪检监察局(审计局)招考公告(3)
六、资格复审、考核和公示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我单位在体检结束后10天内完成资格复审和考核。考核内容为拟雇用人选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资格复审和考核合格的人员名单将龙华新区政府在线http://www.szlhxq.gov.cn/公示7天。
七、雇用
拟雇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雇用的(投诉受理部门:深圳市龙华新区组织人事局A707B室,电话:23338368),由我单位在3月内为其办理雇用手续,并备齐规定资料报龙华新区组织人事局备案。
八、其它事项
(一)招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2年11月30日。职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此之前获得职位规定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且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职位要求相一致。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公告由深圳市龙华新区纪检监察局(审计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5-23338280
附件1:深圳市龙华新区纪检监察局(审计局)公开招考普通雇员计划表
附件4:高职高专本科研究生专业目录
龙华新区纪检监察局(审计局)
二0一二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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