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广西贵港市委市政府招聘公告(2)
(七)进行公示(2013年2月3日前)
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八)正式聘用(2013年2月5日前)
经公示无异议,决定正式聘用。
五、聘用期限及待遇
应聘者与贵港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为2年。聘用期内,每月工资2000元(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福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聘用期限结束后,如愿意继续聘用的,可优先聘用。
六、解聘
有如下情形之一的,贵港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可与被聘用者解除聘用关系:
(一)被聘用者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的;
(二)被聘用者违反贵港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被聘用者违反保密规定泄露市政府秘密造成严重影响的;
(四)被聘用者因身体原因被确认不再适宜从事值班工作的;
(五)被聘用者思想品行不端正,行为有损市政府形象的;
(六)被聘用者自动辞职的。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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