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广东深圳市光明新区教育局招聘33名中小幼教师公告
广东教师考试交流群:149326103
报名时间:2012年12月21日 10:00至2012年 12月26日17:00
为补充工作人员,深圳市光明新区教育系统2012年12月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33名,具体岗位参见《深圳市光明新区教育系统2012年12月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2011、2012、2013年毕业的市内外毕业生,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均可报考。
(二)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本公告所称毕业生均指纳入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的毕业生。此类人员若符合招聘条件并考试入围,尚未派遣的或已派遣但未转正的,报到时必须提供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
2.对报考学历的要求
报考人员均须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及《招聘岗位表》中所注明的学历学位。
3.对报考专业的要求
报考者应届毕业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专业是否相符可以参考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见附件2)。
4.对报考年龄的要求
最高年龄限制统一为40周岁(即1971年10月31日之后出生)。
5.对教师资格证的要求
非师范类毕业生、硕士及以上研究生须取得岗位表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证。教育学、心理学和普通话考试均合格但未办理教师资格证者,资格初审时须提供以上三项考试的合格证明,并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供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07年11月以来参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2014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方法及时间
(一)报名
1.报名方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网上付费、网上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不受理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2年12月21日 10:00至2012年 12月26日17:00。
具体程序和方法,请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查询。2013年1月 9日16:00之后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打印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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