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贵州金沙县人民法院招考聘用制速录员公告(2)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面试时间:2012年12月28日下午3:00时。
面试地点:金沙县人民法院。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相加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予以公布。
四、考察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按聘用计划人数等额进行考察、体检。末位出现2人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和应回避等全面情况。体检、考察均合格,不再对其他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对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从进入考察范围人员中依次替补。
五、签订聘用合同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聘用合同1年1签。工资标准试用期1200元/月,正式聘用后1500元/月。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六、注意事项
1、考试相关信息随时电话通知,请确保电话24小时畅通。
2、咨询电话:金沙县人民法院政工科0857-7226691
金沙县人民法院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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