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贵州毕节市工业和能源委员会招聘人员公告(2)
(3)考生根据所报职位,按要求填写《2012年 毕节市工业和能源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填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考生从报名至正式行文聘用期间,所留联系电话必须准确并保持畅通,如联系不上 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4)报名考务费100元;
4、资格审查
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由毕节市工业和能源委员会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在统一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测试。
五、测试
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参加测试。测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测试时间、地点、测试方法待定。
六、体检
按职位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核政审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地点在县级以上的综合性医院进行,费用由考生自理,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核
体检合格考生列入考核对象。在15个工作日内提交相关档案,在规定时限内提交不齐档案的责任自负。考核工作在纪检部门的监督下,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成立考核小组具体组织实施。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有以下情况的定为考核不合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有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四)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五)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六)经毕节市工业和能源委员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
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列入拟聘用人员,所空职位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在进入测试环节的人员中按各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考核。
八、公示
根 据考生的测试、体检及考核结果,按报考职位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七天以上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按程序行文聘用。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须在公示期内来电、来函或面谈反映,但必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方可受理。公示期内举报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的,按相应职位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公示期外举报查实 的,只取消聘用资格但不递补。
九、聘用
经 测试、体检、考核合格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填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按规定程序报送人社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同时,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报人社部门进行合同鉴证。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待遇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 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三年内不能调动。
十、纪律监督
招 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整个招聘工作在毕节市工业和能源委员会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和第三纪工委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在招聘工作中如有徇私 舞弊、弄虚作假,欢迎实名举报。对违规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未尽事宜由毕节市工业和能源委员会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7-8223401
监督电话:0857-8236869
附:《2012年毕节市工业和能源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员职位一览表》
招聘单
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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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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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
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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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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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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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
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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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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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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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报考
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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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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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
煤炭工业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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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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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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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
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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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装备制造
、煤化工等管
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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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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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校
大学本科
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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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装备与
控制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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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士
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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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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