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东省物价局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登录广东省价格信息网,填写《广东省物价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上传个人近期免冠照片。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
(三)报名时间
2013年1月15日9:00至19日24:00止。时间以电脑系统记录时间为准,过期报名视为无效。
(四)资格审核
要求考生填报数据真实、准确,并对报名数据的真实性进行承诺。网上报名的同时,我局首先对考生所填报电子数据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者,直接打印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不合格者,不得报考。
(五)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委托第三方命题、阅卷。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处理问题的能力、应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不指定复习用书和复习范围。
笔试时间确定为:2013年1月31日。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满分为100分,按40%将成绩计入总成绩。笔试结束后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广东省价格信息网公布笔试成绩,同时公布面试人员名单。
(六)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考生人数不足1:3比例,按考试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委托第三方命题。
面试前,根据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要求考生携带《广东省物价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资格审核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60%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
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合格成绩计算出总成绩,并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实施细则执行。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对其进行组织考察。考察通过者,确定为拟招聘对象。未通过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
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广东省价格信息网公示拟招聘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招聘对象;公示期间发现问题,一经查实的,取消招聘资格,人员依次递补。
(十)办理审批手续
招聘对象确定后,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办理调动、落户等手续。
五、相关事项
本公告由广东省物价局人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83134167、83134565
广东省物价局
201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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