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办公室根据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对报名者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并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把结果通报应聘者,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凭身份证参加考试。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时应聘者提供的报考证件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公开招聘过程中,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将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二)考试
1.招考岗位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不少于1:3,达不到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必须经主管部门同意,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才能开考。
2.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总分100分。针对招聘岗位的特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公共知识、专业知识以及文字表达能力等。
考试时间:待定。
考试地点:待定。
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及自治区环保厅网站公布成绩。
3.面试
面试考官由自治区环保厅人事处领导2人、人社厅1人,外单位专家2人、本站领导2人共7人组成,其中外单位专家不少于1/3。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确定的面试人选名单在公布当日通知面试人员。面试主要考察面试者的基本技能、专业技能、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住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举止仪表等。
面试总分10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24小时内在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网站公布名单、成绩及排名。
(三)考核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笔试、面试成绩权重比例5:5)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员名单。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核结束后形成书面材料,确定考核意见。考核工作由我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
(四)体检
我单位从考核合格人员中,以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执行《广西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由我单位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五)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我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在广西人才网站(www.gxrc.com)和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网站(www.gxepb.gov.cn)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拟聘岗位等。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审批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
(七)聘用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按规定办理入编、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401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杨海菊0771-5303485
地址:南宁市佛子岭路16号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一三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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