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广东深圳市龙岗区委区政府信访局招考临聘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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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1月14日至1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劳动就业服务大厦1楼人事考试窗口
根据《关于印发龙岗区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深龙委办〔2010〕41号)规定及《关于调整区信访机构设置的批复》相关要求,结合龙岗区信访大厅的工作需要,龙岗区委区政府信访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信访大厅网电信访工作助理员1名、导访员1名,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及名额
信访大厅网电信访工作助理员1名,信访大厅导访员1名。
二、招考资格
(一)参加公开招考的人员须具有龙岗区户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三)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劳动能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符合《龙岗区委区政府信访局(信访大厅)招考区信访大厅管理办公室临聘工作人员职位表》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五)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12月31日后出生)。
(六)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曾有违反计划生育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考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招考方式进行招聘。
四、招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安排
1.报名时间:2013年1月14日至1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劳动就业服务大厦1楼人事考试窗口(咨询电话:28949217)。
3.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1)《龙岗区委区政府信访局(信访大厅)招考区信访大厅管理办公室临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2)身份证、户籍本、毕业证,两寸免冠彩照2张;
(3)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材料;
(4)因考试委托龙岗区人才流动中心组织,考生报名时需交纳考务费80元。
符合条件报考者,现场发放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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