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贵州安顺市镇宁县人民法院招聘工勤人员公告
贵州备考交流QQ群:217163044
报名时间:2013年 1月22日—2013年1月25日
报名地点:镇宁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安顺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人民法院6名工勤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工作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录聘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
招聘单位及岗位条件详情见《镇宁自治县2013年公开招聘县人民法院工勤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条件及比例
(一)招聘对象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5年1月11日以前,1978年1月11日以后出生],部分岗位限25周岁以下普通高校、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2、户籍要求:安顺市户籍或户口还在各高等院校的安顺市生源;新迁入的本地户籍,迁入时间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可以报考。在镇宁自治县服务的“一村一名大学生”,“三支一扶”和西部计划志愿者,户籍不限。
3、学历、年龄、专业及其它相关要求详见《岗位一览表》。《岗位一览表》中大专、本科、研究生学历专业要求根据省公务员局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4、报考驾驶岗位(岗位代码为:20120405)的须持有汽车驾驶执照C1执照及以上且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没有因个人技术问题发生过重大交通责任事故;没有因违反规章被公安交警部门在一个年度内扣4分以上。
招聘计划数与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及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以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如达不到1:3的比例,相应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数。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招聘体检标准;
4、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人员;
(4)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干部职工,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以及服务期未满一年的“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
(5)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问题的人员。
四、 报名
报名工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
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需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后,持毕业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材料(企业人员、外县(区)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报考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已婚青年(含离异)需提供县(区)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状况证明、县内考生需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注: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就业办公室办理),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经资格审查合格者考试前核发准考证。
报名时间:2013年 1月22日—2013年1月25日
报名地点:镇宁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报名费 :100元/人
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费收据及身份证于2013年 月2月21日-22日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股领取《准考证》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