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广东惠州市水务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六、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总成绩为100分,即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考试工作由惠州市水务局具体组织实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考试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市纪委派驻水务局纪检组、监察室派人进行全程监督。
(一)笔试
1.笔试主要对应试者进行综合能力测试,不指定参考书。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有效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
3.面试人选根据职位招考人数的1:3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不足1:3时,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参加面试。
4.笔试成绩及拟面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惠州水务信息网站(http://slj.huizhou.gov.cn/)公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
(二)面试
1.资格复审。在面试前,须对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复审。重点审查面试对象的户籍、专业、学历等事项。对材料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面试资格。
2.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解决问题能力等。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面试并列。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为放弃考试。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4.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七、体检和考核
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每个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由惠州市水务局负责组织拟聘人选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所空名额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惠州市水务局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同时核实应聘资格条件的真伪。考核人对考核鉴定的真实性负责。
八、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核情况,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通过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惠州水务信息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和相关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惠州市水务局将聘用人员的请示、《广东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核表》(一式三份)、考核鉴定等材料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与聘用人员签订《广东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被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执行国家和广东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十、需说明的问题
(一)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尚未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监督电话:市纪委派驻市水务局纪检组0752-2846213,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0752-2890757。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1.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参加面试、体检的,拟考核人选不配合考察人员进行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未按规定办理手续的;
2.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3.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用人员本人的。
附件2: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惠州市水务局
二○一三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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