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广西贵港市公益性岗位招聘高校毕业生(2)
四、应聘人员须提供的材料
(一)身份证、户口簿和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属城镇低保家庭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属城镇“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户口所在地县市区人社部门“零就业”家庭认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属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1寸近期免冠彩色相片3张。
五、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为2013年2月16日— 2月19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者请带上所需的证件及材料到贵港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大厅进行报名,报名时填写《贵港市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报名表》,报名地址是贵港市金港大道中段885号(即原贵港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大院内)。
(三)资格审核。本中心对报名者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审核者进入面试。
(四)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聘用公示。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5天。公示后无异议的,确定聘用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管理
被聘用人员与本中心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补贴期限与劳动合同期限一致;在劳动合同期内,聘用人员的个人档案、人事关系等统一由贵港市人才市场免费代理;劳动合同期满后,工作时间可计算为连续工龄。
七、有关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贵港市就业专项资金公益性岗位补贴实施细则》(贵财社[2012]3号)、《贵港市就业专项资金社会保险补贴实施细则》(贵财社[2012]4号)文件规定的岗位补贴(贵港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10%)和社会保险补贴外,另享受每月500元以上的单位补贴。
八、本简章由贵港市就业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人:韦运葵;联系电话:13768053272
贵港市就业服务中心
二0一三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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