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天津商业大学公开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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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引才招聘工作,优化学校人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项式)和《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文件的规定,结合学校发展和建设的需要,天津商业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学和科研岗位教师33名、其他专业性较强的专技岗位人员7名,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天津商业大学简介
天津商业大学创建于1980年,原名天津商学院,是一所以商学为主干,管、经、工、法、文、理等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高等学校。学校现有财务管理、金融学、旅游管理、热能与动力工程四个国家级特色专业;一个“国际酒店管理”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和中国旅游及饭店业优秀人才培养基地;一个热能与动力工程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一个冷冻冷藏技术工程教育部研究中心;食品生物技术、制冷技术两个天津市重点实验室;一个管理创新与评价研究中心天津市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财务管理、金融学、旅游管理、热能与动力工程四个国家级特色专业;食品生物技术、制冷技术两个天津市重点实验室;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制冷及低温工程、农产品加工及贮藏、民商法学五个省部级重点学科。
二、总体要求
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通过考试、考核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引进、招聘优秀人才,更好地满足学校发展的需要。
三、招聘岗位(发布招聘方案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一)招聘岗位:高层次人才、教学、科研岗位及其他专业性较强的专技岗位(实验岗位、辅导员岗位、医师等)。
四、招聘人数、要求及条件
(一)教学、科研类岗位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端正,无犯罪记录。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或有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优良的学风和高尚的师德,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教学能力。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体岗位及专业、学历、职称、年龄等要求详见附表
(二)其他专业性较强的专技岗位招聘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五、招聘程序
(一)高层次人才、教学科研岗位招聘程序
1.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全年均可报名,请将个人材料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rsct@tjcu.edu.cn或各学院邮箱,并在邮件标题中注明“姓名+专业+应聘学院”,应聘高层次人才岗位的请在邮件标题注明:“高层次人才”,咨询电话:022-26667665、26675760
应聘人员请提供下列个人基本材料:
①《天津商业大学调入人员申请表》(手填);
②本人简历(从高中起,时间不间断);
③2位同行专家的推荐信;
④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⑤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
⑥重要社会兼职的聘书(复印件);
⑦主要专业技能证书(复印件);
⑧生活照及一寸免冠照片各一张。
应聘人员还应提供能充分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各种材料:
① 论著复印件。论文目录应包括作者排名、题目、杂志或会议名称;著作目录应包括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日期和本人执笔内容。
②论文检索证明。论文被收录和引用情况。论文收录情况主要统计国际上著名的检索工具,如SCI、EI等,主要提供被收录论文检索证明、影响因子及影响因子的分区。
③ 重要获奖情况,包括奖项名称、级别、年度、本人排名和获奖证书复印件。
④ 主持完成的研究项目书复印件。包括项目名称、研究意义、本人作用、项目来源和经费。
⑤ 主要代表性论著5~10篇。包括发表文章封面、目录及文章复印件。
2.资格审查、考察及程序
由人事处根据用人计划与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转至用人部门进行专业审查。
用人部门应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试讲、实际操作等考察,人事处、教务处、设备处等相关部门可派有关人员参与考察工作。考察内容应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表现、科研水平、教学能力、外语水平、健康状况等方面。由各用人部门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对其做出全面、充分的评价并得出明确结论,考察的结果应形成书面材料上报人事处。
最高学位为硕士学位且不属于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应聘教学、科研岗位必须参加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每个岗位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比例进入面试,根据总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人事处对用人部门报来的应聘人员的考核结果进行复审,提出复审意见,并上报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审查。
校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审查并提出终审意见。
校人才引进领导小组会议同意引进的应聘人员,参加由学校组织的统一体检,体检参照《天津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费用自理。
3.公示、聘用及待遇
根据考试、考察、学校审查及体检结果,将拟聘人员情况在市人力社保局网站和校园网人事处主页中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学校将拟聘人员材料报天津市教委审批、备案后为拟聘人员办理调入或接收手续。
此次招聘的专技岗位人员按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聘用人员为我校事业编制职工,签订聘用合同。职务晋升、奖惩、各类保险和工资待遇等按照国家、天津市和学校相关政策执行。博士研究生以下人才档案实行人事代理制,统一由天津市教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理。
(二)其他专业性较强的专技岗位招聘程序
1.招考职位及名额
本次共有7个岗位,各招考单位具体的招考职位见附表。
2.报名方式、时间
考试报名在网上进行,网址:www.tjcu.edu.cn 。每名考生限报1个岗位。符合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间内将简历(注填报岗位)发送到rsct@tjcu.edu.cn 。
报名时间拟定为2013年3月下旬,时间不少于5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资格审核与确认
学校按照邮件对报考人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初审的学校将以邮件或网上公示等方式告知(由于工作量较大,未通过资格初审者恕不另行通知)。
通过初审的考生,到学校参加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见学校网站通知。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学校现场发放准考证。每个岗位的参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不能开考,或相应调减招聘计划。报考上述岗位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
4.考试科目、时间 (详见学校网站)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试卷分为公共部分、专业部分。
报考人员应按照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考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报考资格证书原件、所在单位或学校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毕业生报名推荐表)、报名表等材料到我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面试具体日期及方式另行通知。面试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面试及格线的,取消聘用资格。
根据实际需要,可对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进行心理素质测评,结果不计入面试成绩,仅供参考。
5.考察与体检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1:1合成总成绩,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职位招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名单。被考察人员按照安排到所报岗位进行实习考察,考察时间一般为1-2周。
依据用人部门意见,以考察结果作为录取依据,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相关事宜按招考单位要求执行。
6.录取办法
根据考生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天津市人力社保局网站和我校等网站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7.办理手续
根据考生考察、体检及公示情况,决定聘用人员,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办理聘用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此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遵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文件执行,如违反规定,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公开招聘工作要坚持原则,规范操作;要严肃招聘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要自觉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报名、考试咨询电话(人事处):022-26667665、022-26675760;
举报或投诉电话(纪委):022-26669601
附件2:2013 年天津商业大学其他专业性较强的专技岗位招聘计划
天津商业大学人事处
2013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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