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贵州六盘水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简章(综合类)
报名时间:2月28日9:00至3月3日18:00
准考证打印:2013年3月13日9:00至3月15日16:00。
笔试时间:2013年3月17日上午9:00至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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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2013年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
招聘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简章(综合类)
为加强我市事业单位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增强事业单位活力,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贵州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文件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六盘水市市直事业单位2013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25名(综合类)。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六盘水市2013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简章(综合类)》(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招聘工作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政审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2013年六盘水市市直事业单位共计划招聘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25名(综合类)。在招聘计划中定向招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32名。具体招聘职位详见《六盘水市2013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位一览表(综合类)》(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2、外省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的2013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3、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六盘水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简称“基层服务项目” 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5年2月28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2月28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及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3年2月28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定向招聘服务(任职)期满“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的职位限截止2013年2月28日服务(任职)期满一届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报考。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11年2月28日以来招录到我市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及2011年2月28日以来招聘到我市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至2013年2月28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有关条件的人员。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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