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贵州毕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自收自支)(4)
九、聘用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毕节市政府网站及毕节市民政局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视为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待遇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该职位不再进行递补。
十、纪律监督
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毕节市民政局所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2013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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