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西太原市民营经济开发区招聘公告(3)
3、其它要求
(1)学历为博士的报考人员不进行笔试,直接入围面试。
(2)笔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50%+申论×50%)。
(3)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博士不计算在其中)。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全部入围面试。
(4)笔试成绩确定后,考生可通过太原市民营经济开发区人才交流中心网查询。
(三)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
资格复审时,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非在职人员出具人事档案关系所在部门证明)以及其它证件原件、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到区人力资源局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复审。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而出现职位空缺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面试的时间及地点将在太原市民营经济开发区人才交流中心网公布。
(六)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时间15分钟。
(2)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3)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考职位计划录用人数等额定参加体检人选。
(4)博士总成绩以面试成绩计算。
(5)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根据笔试成绩的高低确定考察体检人员,笔试成绩仍一致的加试一场面试。
(6)面试结果在太原市民营经济开发区人才交流中心网公示。
(四)体检
体检严格按照人社部、卫生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组织实施,在指定的三级乙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面试后因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职位,按职位依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
(五)考察
考察的主要内容是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个别特殊职位可根据招考简章进行专业考核。
(六)审批录用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核结果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太原市民营经济开发区人才交流中心网公示7天。
公示后,没有反映问题或者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被录用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咨询电话:0351—4368840太原市民营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局
0351—5229031太原市民营经济开发区人才交流中心
监督电话:0351—4368877太原市民营经济开发区监察室
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的9:00—18:00
本次组织、招录单位为太原市民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本《公告》由区人力资源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考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公务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太原市民营经济开发区(太原工业新区)公开招录工作人员职位表
太原市民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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