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云南昆明市嵩明县事业单位招聘研究生简章(3)
九、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无法与拟聘人员本人取得联系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十、联系电话0871-67916888
十一、监督电话
中共嵩明县纪委第一纪工委:0871-7924681
附件1:《嵩明县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研究生计划表》
附件2:《嵩明县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研究生报名表》
附件3:《考生诚信承诺书》
附件4:《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
二0一三年三月一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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