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云南昆明市晋宁县教育局招聘85名中小学教师(4)
(三)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
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参加笔试、试讲和面试,每场考试考生须提前半个小时到达考试地点,迟到30分钟取消考试资格。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核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考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晋宁教育信息港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二)面试总分: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报考晋宁一中、晋宁二中、晋宁职中岗位的考生不需进行面试。
(三)试讲总分(技能测试):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报考晋宁一中、晋宁二中的岗位的考生需试讲,报考晋宁职中岗位的考生需试讲(技能测试),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不需进行试讲(技能测试)。
(四)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晋宁一中、晋宁二中、晋宁职中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试讲(技能测试)成绩×50%,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报考其它学校岗位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晋宁教育信息港公示5个工作日。
(五)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总成绩,且在合格分数线60分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以试讲(技能测试)或面试成绩最高者进入考核和体检人选。
七、考核、体检
(一)考核及体检由晋宁县教育系统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人员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体检由晋宁县教育系统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拟聘人员到县级以上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在考核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各招聘单位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从本岗
八、聘用
(一)根据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本单位及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简章由晋宁县教育系统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一、报名及面试(试讲)的收费
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发改收费〔2008〕1767号)及滇发改费昆晋〔2012〕第014001号批复,按规定收取每位考生报名费50元,进入面试(试讲)的考生收取面试费50元。
十二、监督举报电话
晋宁县教育局:0871-67894463
晋宁县纪检监察部门:0871-67892287
晋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67801858
晋宁县教育系统2013年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二0一三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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