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贵州毕节市织金县招聘285名中学幼儿教师公告(3)
七、考核
体检合格考生列入考核对象。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核主要考察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近年年度考核等情况。进入考核的考生,必须在体检后十五日内提交齐本人档案等相关资料供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查,不提供或逾期提供影响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的拟聘用资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有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四)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五)外县在职考生近三年年度考核中不合格(不称职)、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受处分被评为不定等次的;
(六)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七)经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
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列入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在进入试教环节的人员中按各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能使用一次)进行体检、考核。
八、公示
根据考生的笔试、试教、体检及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织金党建论坛等媒体公示七天,公示无异议者,按程序聘用。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须在公示期内来电、来函或面谈反映,但必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方可受理。公示期内举报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的,按相应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一次性递补,公示期外举报查实的,只取消聘用资格但不递补。
九、聘用
经笔试、试教、体检、考核、公示程序,对涉及一个职位有多个岗位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选择服务岗位。(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拟聘用人员需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并按(黔府办发[2003]73号)文件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报人事部门鉴证,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2013年应届毕业生必须于2013年7月31日前向县招考办交验个人档案、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方能按程序聘用,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供毕业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组织领导(略)
十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整个招聘工作在县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在招聘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欢迎举报。对违规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并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7-7622580(教育)
监督电话:0857-7621338
二O一三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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