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贵州赫章县事业单位招聘77人公告(3)
八、聘用
经考核合格的,对拟聘对象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需选岗的职位,进行选岗后聘用。
(一)选岗原则
选岗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主持,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参与,在县纪委(监察局)的监督下进行,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由考生选定所提供的岗位,总成绩并列者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选岗。
(二)选岗程序
1、选择的岗位一律以发布时所提供岗位为准。选择岗位见《需选岗职位情况表》。
2、选岗人员根据报考职位按照总成绩排名的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所提供岗位。
3、选岗实行自愿选择的原则,当场确定,以本人签名为准,一经选定不作调整。
4、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参选考生,考生持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达选岗地点报到。
5、参选考生应准时参加选岗,如本人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选岗的,必须书面委托他人代为选岗。不按时参加选岗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三年,三年服务期限未满者不得参加其他事业单位招考或公务员招考、不得调动,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十、相关事宜
本招聘简章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7-3232881(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7-3222778(县监察局)
附件:
1、《2013年赫章县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等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2、《2013年赫章县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等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等人员报考毕节市事业单位加分审批表》。
赫章县招聘领导小组
201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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