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云南昆明市交通工程造价管理局招聘公告(3)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简章由昆明市交通工程造价管理局负责解释。
十一、监督电话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十四纪工委:0871-63175463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871-3192326
昆明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室:0871-64141056
昆明市交通运输局组织人事处:0871-64151438
昆明市交通工程造价管理局
2013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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